邹城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邹城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完善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完善项目 已经 济宁市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以 济水防御办函字( 2022)50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湖东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处、邹城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795001
2、工程名称: 邹城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完善项目
3、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 313.85 万元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邹城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完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招标人: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湖东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邹城市 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 济宁邹城市
联系人: 薄科长 联系电话:
7、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和欣家园东区一号楼
楼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①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级别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 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 注册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及信用济宁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 3 年 10 月 12 日 —202 3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济宁市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网(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 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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