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新村项目景观及雨水、污水、中水、消防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大运河新村项目景观及雨水、污水、中水、消防外网工程(南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新村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大道西侧;(2)建设内容:项目南区红线内绿化、铺装、灌溉、照明、景观小品、围墙等景观构筑物,规划道路中线以南室外消防(不含南北区连接主管),规划道路中线以南污水管线(不含南北区连接主管),规划道路中线以南雨水管线(不含规划道路两侧雨水口);(3)计划工期:136日历天(其中管网铺装工期为50日历天)(2023年11月20日-2024年4月4日);(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南区。各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为先北区后南区,在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5)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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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0 09:30至2023-10-2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路19号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层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100000 |
| 联系人: | 薛晓菲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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