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洗煤厂周边山体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洗煤厂周边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X1-3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2310112-YJMDJ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洗煤厂周边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X1-3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煤矿
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海石湾煤矿洗煤厂周边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X1-3 ):设计土方 14.3 万 m ³,坡脚设挡土墙,墙顶坡面削坡,设菱形骨架护坡,坡面绿化。坡脚宽 190m ,坡高 70m ;坡脚设置高 2m 挡土墙,挡土墙上部进行分级削坡,斜坡坡脚挡墙以上两级按 1 : 1.25 坡率进行分级削坡,每级高 5m ,中部由马道隔开,马道宽 2.0m ; 1:1.25 两级以上全部采用 1:0.75 坡率削坡,削坡高 5m ,中部用 2m 宽马道隔开,并在每四级坡设置一道 4m 宽马道。绿化工程,覆土绿化。截排水沟长 1049 米。具体内容参见海石湾煤矿洗煤厂周边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X1-3 )施工图设计。
X1-3 不稳定斜坡 治理 设计
坡脚设高2m挡土墙,墙顶坡面进行削坡(局部陡坡段进行回填),对削坡完坡脚缓坡段设置菱形格构,坡面进行播撒草籽绿化。
1. 挡土墙工程
挡土墙长度 190m 。 在斜坡坡脚布设墙体净高 2.0m ,基础埋深 1.2m ,顶宽 0.5m ,基础底宽 1.22m 。 C20 混凝土共 636.5 m3 ,该不稳定斜坡挡墙需按照规划后场地斜坡坡脚设置,斜坡延场内规划道路布设。
2. 削坡工程
土方量共 143000 m3 。在挡土墙顶设置 2.0m 宽的马道,后开始削坡,斜坡坡脚挡墙以上两级按 1 : 1.25 坡率进行分级削坡,坡面修整根据各坡段现有坡形,每级高 5m ,中部由马道隔开,马道宽 2.0m ,最上部一级根据断面及实际地形确定高度; 1:1.25 两级以上全部采用 1:0.75 坡率削坡,削坡高 5m ,中部用 2m 宽马道隔开,并在每四级坡设置一道 4m 宽马道。
3. 菱形骨架护坡工程
工程量为 C25 混凝土预制 174.36 m3 。削坡后布设在 X1 不稳定斜坡坡面 1:1.25 坡率的斜坡坡面,梁间距为 3.0m ,截面尺寸 200 mm × 300mm ,基础埋深 1.0m ,采用 C25 混凝土预制后安装,格构应嵌入坡面土层 0.2m ,间隔 10m 设置一道留 2 ~ 3cm 伸缩缝 , 内填浸沥青木板条,塞入深度 0.2m 。
4. 绿化工程
红古北山山体由于地层及降雨的原因,植被生长受限,岩土体大部分裸露,植被覆盖率极低。绿化工程分为:菱形骨架护坡覆土种草、马道播撒草籽。
5. 排水渠、吊沟
( 1 )在 X1 不稳定斜坡的坡顶及中部马道上布设排水渠,排水渠渠上口宽 0.42m ,底宽 0.3m ,深 0.3m ,渠壁、渠底厚 0.15m ,渠壁、底材料均采用 C25 混凝土现浇,内设钢筋,整体以 1% 坡率排水。排水沟每隔 10m 设置沥青麻筋伸缩缝一道,伸缩缝宽 2 ~ 3cm ,塞入深度 0.2m 。排水渠 C25 混凝土 202.9m3 。
( 2 )排水渠的坡面两侧设置垂直于坡面的吊沟,将排水渠内的水引至坡脚,吊沟采用 C25 混凝土现浇,矩形断面,宽 0.4m ,深 0.4m ,壁厚 0.15m ,内设钢筋,底部设置防滑齿。 C25 混凝土 90m3 。
在斜坡坡面布设踏步式吊沟,将坡面汇集水体排入坡脚排水渠,采用 C25 混凝土现浇,宽 0.4m ,深 0.25m ,壁厚 0.15m ,内设钢筋。 C25 混凝土 57.38m3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 ) , 同时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或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参与本工程建设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投标人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5. 类似业绩: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类似施工业绩指工程量或合同价与本招标工程相当。
6.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甘肃”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如未装入投标文件,现场核查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说明:
(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 市函〔 2022 〕 361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 2 )甘肃省造价员资格章因后期没有续办,原到期图章视同有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要求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招标(采购)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窑煤集团分平台开标室 。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中国》(网址: )上发布。
九、其它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 ,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102-0005 。
投标单位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记成功后将 标书费凭证、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发送至 邮箱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联系人:
电 话: 转 838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柳
联系方式: 、
户名:
账号: 010410122000130231 (标书费账户非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行号: 3
(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 GZ2310112-YJMDJT )
2023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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