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公告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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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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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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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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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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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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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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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公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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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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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咨询服务已由交办规划函【2022】14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招标项目编号:E6501003911001947001
3、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咨询服务
4、项目类别:交通工程
5、项目类型:其他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其他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编制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并出具成果文件及后期配合工作。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现状及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保障等,应明确提出未来三年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服务规则及标准软联通、运营机制一体化等目标任务,并体现其示范性、先进性、适用性,并按要求匡算总投资、年度投资计划等,据此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申报车购税补助资金。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E6501003911001947001001
(2)、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咨询服务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标段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5)、保证金:0.0元
(6)、标段(包)内容:编制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并出具成果文件及后期配合工作。
(7)、标段工程规模:编制乌鲁木齐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并出具成果文件及后期配合工作。其他
(8)、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网页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工程咨询·工程咨询甲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09日 10:30止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阿拉法特·木合塔尔
电话: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娟
电话: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办
联系人: 热比哈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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