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2023年永康市芝英镇绿色农田科技推广建设项目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金华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YCG-临[2023]2157号-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2023年永康市芝英镇绿色农田科技推广建设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内容要求中软件采购清单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
| 2 |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内容要求中硬件设备采购清单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
| 3 | 前附表中第17条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特别说明: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25日9时00分前)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特别说明: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1月3日14时00分前)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4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11月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
| 5 | 前附表中第21条 | 方案演示方式: 1、投标人把演示内容统一采用录制成视频的方式,以U盘形式在2023年10月23日11时00分前密封邮寄方式递交至:浙江省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二楼,联系电话:,徐工(收)。 2、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 注:(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基于提供的真实系统平台进行演示)录制视频须为MP4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责任自负)。U盘需密封在信封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 方案演示方式: 1、投标人把演示内容统一采用录制成视频的方式,以U盘形式在2023年11月1日11时00分前密封邮寄方式递交至:浙江省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二楼,联系电话:,徐工(收)。 2、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 注:(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基于提供的真实系统平台进行演示)录制视频须为MP4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责任自负)。U盘需密封在信封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
| 6 |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永康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参考)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
| 7 | 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评分细则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杨卓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
联系人 : 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需求有误
121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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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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