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湾区发展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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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湾区发展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浏览次数:
深圳市大湾区发展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39B02770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大湾区发展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评审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31 09:30:00,更正为:2023-11-0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31 09:30:00,更正为:2023-11-02 09:30:00。
原评审表中:
技术部分“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中“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证书:①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②具有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每提供1项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以下资格证书: ①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②具有 食品检验员 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 每提供1项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技术部分“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中“2、项目团队具有以下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除外):①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1分; ②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1分: ③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1分”更正为“2、项目团队具有以下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除外):①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1分; ②具有 食品检验员 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1分: ③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1分”;
商务部分“认证情况”中“5、具有食品配送操作规范体系认证证书”更正为:“5、具有食品配送操作 规程 体系认证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大湾区发展中心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凤凰路1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66341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子融、
电 话:、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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