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炭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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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炭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标炭素西路)施工 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20230928FJSZ0200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炭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标炭素西路)施工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吉 龙 发改审 字 〔 2022 〕 1 5 号文件 和 吉龙发改审字〔 2023〕1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 地方财政 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炭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标炭素西路)施工;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炭素项目周边道路炭素西路(北至炭素北路-南至前富尔哈路),道路设计总长度832.574m,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 11832.73m2,新建人行道方砖 2870.82m2,植草护坡2134m2,换填山皮石 20586m3,新建 d600mm、d1000mm 雨水管线958m,新建交通标线1030.6m2,单柱式交通标志 13 套,单悬臂标志 1套,新建行道树 300 株,新建路灯 44 套。
2.3招标控制价:1217.9067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5 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 ;
2. 6工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在场时间需要满足招标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
3.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日期: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案由:行贿)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8 日至 2023年 10 月 25 日 16 :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为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网、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 6号
联系人: 于海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名称: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百业五金汽配城 A30栋19号
联 系 人:胡杨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 7号501室)
邮编: 13200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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