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鸡冠山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辽宁
-沈阳市
| 凤城市鸡冠山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8】【我要】【关闭】 | |
凤城市鸡冠山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鸡冠山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82-00098 项目名 称: 凤城市鸡冠山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58,088.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958,088.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凤城市鸡冠山镇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凤城市鸡冠山镇沙子岗村、新开村、暖河村、白菜地村、宝石山村、茨林子村、陡岗子村、四台子村内道路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 监狱企业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0月13日 至 2023 年 10月19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 免费 五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 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 纸质文件、 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 凤城市中心(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 六 、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凤城市中心(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font face="仿宋"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之前未在丹东市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网址在丹东市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十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鸡冠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城市鸡冠山镇中铁社区前街一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分公司 账号: 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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