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芝仕路外网工程热力管线工程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 -芝仕路(林溪大街至雾海街段)外网工程热力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239506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 -芝仕路(林溪大街至雾海街段)外网工程热力管线工程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 [2017]52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 -芝仕路(林溪大街至雾海街段)外网工程热力管线工程 ;
2.2项目规模: 敷设 DN900供热管道合计约0.9km(管沟长度),并增加配套的阀门、封头、 ;
2.3招标范围: 包括新建管网沟槽开挖;供热管道、管件及配套阀门的安装;人井建设;管沟回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2.4建设地点: 长春二道区芝仕路(林溪大街至雾海街) ;
2.5计划工期: 2023年11月30日计划开工,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31日历天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7 , 736 , 072.49元 。 含暂列金 300 , 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7 日 8时 30 分至 2023年 10 月 23 日 16时00分,到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 11 月 9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 2 07室 开标室。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至耕地、西至林溪大街、南至芝仕路、北至英铁南路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吉林省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 孙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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