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宁陕县一中心五区域敬老院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宁陕县“一中心五区域”敬老院冬季采暖用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ZGH-2023-057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宁陕县“一中心五区域”敬老院冬季采暖用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93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2023-2024年度宁陕县“一中心五区域”敬老院冬季采暖用煤):
合同包预算金额: 93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3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 冬季取暖用煤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1000.00 | 93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3-11-15 00:00:00 至 2024-03-15 0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2023-2024年度宁陕县“一中心五区域”敬老院冬季采暖用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仅对中小企业发售。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2)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各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确认,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登记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 3)供应商须在获取投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招标文件。逾期通道将关闭,未及时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后果自负。
(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网站《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民政局
地址:宁陕县民安路 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 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话: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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