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催收物业管理费服务更正公告
重庆
-江北区
业主单位
非诉讼催收物业管理费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 首次公示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渝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花园73号 |
| 联系人: | 肖老师、梅老师() |
| 电话: | |
| 更正事项: | 现将竞谈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四、收费结算方式”具体支付比例做出如下调整: a.收回欠款总金额为总委托金额的10%以下(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0%; b.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10%(含)-20%(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1%; c.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20%(含)-30%(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2%; d.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30%(含)-40%(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3%; e.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40%(含)-50%(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5%; f.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50%(含)-55%(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6%; g.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55%(含)-60%(不含),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7%。 h.收回欠款总金额达到总委托金额的60%(含)以上,催收服务费提取比例为:收回欠款总金额的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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