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河南
-郑州市
受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施工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河南省电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项目部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其他内容不变。
注:原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同步变更。
三、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B座1935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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