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1082230204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车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河北
-廊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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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Z************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ull
采购人名称: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花园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刘家墉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三河市贤人西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detail#Z************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车购置项目询价#_#doc#_#e***bfb*-d***-*fb*-a**b-e*c***e**fa*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平台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时刻说明: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三河市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_hb/memberLogin/memberLogin.jspx?Type=*)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菜单中招标文件。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平台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在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平台公告《廊坊市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e***d**-****-*c**-a*e*-****d*cd***c.htm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采购预算金额: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
项目名称: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detail#Z************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车购置项目询价#_#doc#_#e***bfb*-d***-*fb*-a**b-e*c***e**fa*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送货、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平台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
方式: 其它
售价: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三河市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点**分
地点: 三河市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_hb/memberLogin/memberLogin.jspx?Type=*)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菜单中招标文件。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平台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在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平台公告《廊坊市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e***d**-****-*c**-a*e*-****d*cd***c.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河北省花园路*号
联系方式: 刘家墉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三河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三河市贤人西大街***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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