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营林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为加强林业生产管理,根据《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场2023年度整地造林抚育任务向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营林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营林抚育作业项目。
(三)招标标的:详见附表(投标价含结算发票税费和安全措施经费等)。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
(二)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且标明“原件复印”)到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参加报名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3年 1 0 月 12 日至2023年 1 0 月 18 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 1 0 月 12 日至2023年 1 0 月 18 日18时止。
(三)报名地点: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资源管理科报名,并领取《招投细则》和《投标签》。
(四)保证金
有意参加竞标者每标的应交纳竞标保证金 贰仟元 整。林场自投一标,确定投标价范围,在标价范围内最低价者为中标,投标价不在林场投标价范围内的为无效标。中标后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如不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存入账户:
户 名: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
开户行:农行南靖山城支行
账 号:001704
保证金存入户名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签订《营林生产承揽合同》,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中标者必须在10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有权没收该标的履约保证金 贰仟元 。
(六)投标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定于 2023年 1 0 月 18 日18时前 竞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签》并密封好,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资源管理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 1 0 月 19 日上午10时于 福建省 南靖永丰国有林场小会议室开标 , 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九)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陈文平
林栋梁
四、本公示解释权归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
福建省南靖永丰国有林场
2023年10月12日
附表:
序号 | 工区 | 班号 | 面积(亩) | 作业项目 | 标的 |
1 | 丰来 | 1-3,7-1,15-1.2,18-6 | 492 | 割灌劈草 、 施肥 | 标的 1 |
2 | 北坑 | 19-1(2),20-1(2) | 405 | 割灌劈草 、 施肥 | 标的 2 |
3 | 北坑 | 22-1(2),23-1(2) | 395 | 割灌劈草 、 施肥 | 标的 3 |
备注: 投标价含结算发票税费和 安全措施 经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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