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泵阀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阳光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浙江
-温州市
永嘉泵阀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阳光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J20230 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嘉泵阀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阳光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监理 已由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审 [2023]5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嘉县瓯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嘉县瓯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永嘉泵阀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阳光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8727.1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6463.03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132466257 元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阳光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工程起点位于绕城高速瓯北互通出入口与 104 国道交叉口, 终点至东瓯大桥处;道路长约 5700m,标准段红线宽度 43m,工程包括车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路路面翻新,人行道翻新,侧平石翻新,绿化提升及景观退红改造等。道路标准横断面沿用原断面整治,标准横断面布置为 2.0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0m 侧分带+22.5m(机动车道)+2.0m 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5.5m(人行道)=43m。
建设地点:位于永嘉瓯北 阳光大道 。
施工工期:同土建同步。
2.2 招标范围
包含 已有道路的改造提升、一般路段路基裂缝处进行压浆处理,特殊路段(桥梁及箱涵)桥台后路基采用轻质泡沫砼换填接坡、路面面层刨除后进行重铺、交通标志、标线和智慧交通、给排水、管线综合、海绵城市、景观绿化 等 的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
2.3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期,直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有监理单位配合的也需无条件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或②项资质:①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甲 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
3.4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于 温州市网 -永嘉县分网 专区 (网址: .html ) 。
4 .2 招标文件网址: 潜在投标人通过 CA锁在登录 温州市网 -永嘉县分网 专区 (网址: .html ) 自行招标文件。 未在温州市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网“办事指南”网址 :8443/ohweb/bszn/006005/index_general_page.html )。
4 .3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
4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和 温州市网 -永嘉县分网 专区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03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 温州市网永嘉县分网 。
5.2(B)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浙江省服务平台与 温州市网永嘉县分网 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嘉县瓯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0577 - 67338562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女士
电话:
永嘉县瓯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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