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道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
新疆
-伊犁州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道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道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 E6604004006000125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投资发(2023)515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3.工程规模: 道路绿化提升总面积124536平方米,绿化节点提升总面积为9600平方米,绿地提升面积为55565.8平方米,主要包括种植禾木、硬化铺装、儿童娱乐设施、景观小品、休憩石凳等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4004006000125001001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道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道路绿化提升总面积124536平方米,绿化节点提升总面积为9600平方米,绿地提升面积为55565.8平方米,主要包括种植禾木、硬化铺装、儿童娱乐设施、景观小品、休憩石凳等设施。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为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发包人要求》。 | 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共同满足第1至4条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其委托代理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设计经验;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未出来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的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2)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充分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保证工程按拟定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顺利进行,否则发包人有权按承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付款延误为由,出现材料、设备延期进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6、业绩要求:(1)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三项;业绩证明以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2)施工单位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备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协议书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注: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7、信誉要求:(1)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注:此处建设领域包含招投标过程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4)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6)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7)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8、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需要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10月1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中心第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9、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中标后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 (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
按照《关于在兵团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 地 址: | 新疆可克达拉市创新创业产业园B区3号厂房117室 | |||||
联 系 人: | 王兴武 | 联 系 人: | 雒彩霞、王浩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