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灵峰学校理化生实验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公开招标公告
受 宁波市江北区灵峰学校 的委托,就 宁波市江北区灵峰学校理化生实验室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NBSD2023-10 2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需求
1.招标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1 | 宁波市江北区灵峰学校理化生实验室改造项目 | 296000 元 | 宁波市江北区灵峰学校理化生实验室改造项目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需求》 。 |
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四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3 年 0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20 23 年 10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 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10室;
3、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或现金等形式,一律采用银行账户转账,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到 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 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10室 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不予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5000 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09 日 16:00 时整(北京时间 , 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
4.投标人应 在 “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苑支行
银行账号: 24040122000059033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4:30 时 (北京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 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楼 )开标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 宁 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发布。
请 投标人 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 招标公告 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江北区灵峰学校
联 系 人: 乐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 319号(创富商业中心)5楼510
联系人:、蔡青青、张琳玲、方海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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