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社会化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项目编号:ZXQ20230142
采购人名称: 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赵县府前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安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赵县自强路97号邮政局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更正事项:赵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社会化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维修供应商入围)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一: 原征集公告中: 二、3条“供应商应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更正为: 二、3条“供应商应满足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及以上)的要求。” 更正二: 原征集公告中: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09-28 至 2023-10-10,00:00-12:00-12:00-23:59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09-28 至 2023-10-17,00:00-12:00-12:00-23:59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三: 原征集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六)征集服务内容(二) 服务要求 ......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更正为: 第五章 采购需求(六)征集服务内容(二) 服务要求 ...... 1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入围供应商,不得承揽政府机动车维修业务。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更正四: 原招征集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第2.1.1(6)条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 更正为: “供应商须提供满足征集公告第二、3条要求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更正日期:2023-10-10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无
本公告发布媒体:石家庄市网,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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