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梁锦东西苑小区新建电动车车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梁锦东西苑小区新建电动车车棚项目 (项目编号:YDCZ-202307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梁锦东西苑小区新建电动车车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四楼办公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Z-2023072
项目名称:梁锦东西苑小区新建电动车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8万元
最高限价:96.7909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96.8 | 96.7909 | 其他建筑工程 | 梁锦东西苑需新建电动车车棚22个,其中梁锦东苑12个,梁锦西苑10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采贷板块.jsp)了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应配置:(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 4、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至今)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投标人须在《天津市》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到 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四楼办公室)
方式:(1)现场获取;(2)为了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①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本公司邮箱:;②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信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③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④报名日期以报名表发送时间到邮箱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参加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湾国兴路与津同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70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文玉
电 话: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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