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节能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节能评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获取相关信息,并于 202 3 年 10 月 2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VCCGDLCSWS-2023005
项目名称: 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节能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20万元
最高限价: 20万元
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出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完成 朴席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节能评估 服务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文本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节能报告并组织评审 。
合同履行期限: 详 见 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节能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1日 至 202 3 年 10 月 17日 ,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1907 室(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
方式: 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盖章 、 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开始时间: 202 3 年 10 月 23日09点00分 ( 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2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 19 20 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2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1920 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19 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通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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