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档案方志馆建设项目集中供热换热站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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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档案方志馆建设项目集中供热换热站迁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省档案方志馆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8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解决,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中供热换热站迁建 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省档案方志馆建设项目集中供热换热站迁建工程 。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4工期 : 自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工 。
2. 5 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人员和能力。
3.2资质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压力管道GB2资质(各省份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以获准的GB2管道资质为准)。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4其他要求: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8 日 至 2023年 10 月 11 日(节假日 不休息 )的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在501房间(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或电联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13 日 14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至七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网站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联系人: 刘志方 刘霁 沙莎
电 话: /83602382/88600623
代理机构: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 阳 赵东元
电 话: 0311- 83086921 /8308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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