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白沙镇2023年造林绿化项目澄清公告第次
福建
-莆田市
002001002 b64c01db-e574-41a0-9ffc-2cc16931efe2 2023-10-11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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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白沙镇(白沙村、宝阳村、长兴村)2023年造林绿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项
目
通
知
(二)
招 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 **** (盖章)
202 3 年 10 月 9 日
涵江区白沙镇(白沙村、宝阳村、长兴村)2023年造林绿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 通知
各位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 白沙村01-080、01-100,长兴村01-020、01-030、05-010,上述5个小班造林绿化不计入本次预算及招标范围。
2.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和第二章投标须知 中第3点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相关营造林内容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莆田市范围内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现更正为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林业相关专业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盖章的相关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原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邀请名单:莆田市城厢区永茂苗木有限公司、莆田市佳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瀚海星河(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现更正为“ 邀请名单:莆田市城厢区永茂苗木有限公司、莆田市佳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瀚海星河(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城建白蚁防治技术有限公司、莆田市佳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 29 .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中 ( 3 ) 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余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 现在更正为 “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100%。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余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100 % 。 ”
5.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更正为“ 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 ” 和地点不变。
6.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更正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 。”
特此
通知 !
注: 项目通知 (二) 文件 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项目通知 不相符时,以本 项目通知 (二) 文件 为准! 新招标文件 。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 标 代 理: **** (盖章)
202 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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