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本级中心中小企业科技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荆州市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小企业科技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JZSJ-202310SZ-07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310SZ-073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科技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审批 〔2022〕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深圳大道以东,规划中心渠路以西,李家台路以北,创业大道以南。 建设规模:①项目厂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499.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5.70平方米(等于总计容面积)。计划建造四座车间,其中:5#车间:占地建筑面积为1723.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47.96平方米(与计容面积一致),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1.65米;6#车间:占地建筑面积为195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19.60平方米(与计容面积一致),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1.65米:7#车间:占地建筑面积为1332.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64.44平方米(与计容面积一致),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1.65米:8#车间:占地建筑面积为1826.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653.70平方米(与计容面积一致),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1.65米;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停车厂、绿化景观、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②达雅路:西起白水滩路,东至岑观公路,道路全长4961.26m道路红线宽40m。其中东方大道~深圳大道段为提档升级,同时道路全线新建照明设施。 ③发展大道:西起规划中心渠路,东至现状岑观公路,设计道路全长 2337.696m,道路红线宽40m。道路全线为提档升级。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的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07.42万元 |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监理合同签订或工程验收证书颁发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备案证书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或工程验收证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备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荆州。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监督管理局,电话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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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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