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室外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室外电力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室外电力工程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大发改 (2022)2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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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小区内室外电力工程、室外电力电缆敷设、开闭所、箱变等所有图纸设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招标范围: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室外电力工程 ( 小区内室外电力工程所有图纸设计内容 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址: 313省道北侧,刘军庄村南,与一期项目毗邻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 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 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
3.2.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 08 : 3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 17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交易平台 ( ) 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GEF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特别注意: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冀招标交易平台 、大名县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大名镇天雄路 450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石家庄市大街 25号西清公寓5 楼
联 系 人:王晓红、史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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