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涞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的批复,涞水发改投资【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福彩公益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院内。南至府前街,东临向阳路,西临滨河·新东城。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涞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南楼、北楼和西楼三栋楼的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三栋楼外墙面粉刷,南楼北楼室内房间地面、墙面、吊顶及卫生间改造,西楼一层餐厅改造等。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0833.64平方米。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土建标段,二标段为装修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7、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真实有效的承诺书)。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2年9月至今)至少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真实有效的承诺书)。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2年9月至今)至少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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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9 09:00至2023-10-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及河北省服务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3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中国河北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水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涞水县便民服务中心十二楼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
| 邮编: | 0741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卢东海 | 联系人: | 杨旭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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