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中医院dip协作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湖南
-怀化市
洪江市中医院DIP协作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黔财采计(2023)116
采购人(全称): 洪江市中医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 洪江市中医医院DIP协作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黔财采计(2023)116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5、项目内容:洪江市中医医院DIP协作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6、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763000.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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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 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合同
地点: 甲方 指定地点
方式: 货物、 服务形式交易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763000 (大写:柒拾陆万叁仟元整)。
2、甲方应按如下阶段支付服务费:
(1)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3 0%,即 ¥ 228900 (大写:贰拾贰万捌仟玖佰元整) ;
(2)验收成功 3个月 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总额的 6 0%,即 ¥ 457800 (大写:肆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
(3)质保期 3 年后支付1 0% ,即 76300 元(大写:柒万陆仟叁佰元整) 。
3、基于本协议约定的系统及服务,若服务期满后甲方仍需乙方提供售后及运维服务,则按本协议费用总额的 8 % (大写:陆万壹仟零肆佰元 /年 )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上述售后及运维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售后及运维服务。
甲方应按如下方式支付年售后及运维服务费:自服务期满之日起算,甲方应于服务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全年的售后及运维服务费¥ 61040 元 (大写: 陆万壹仟零肆佰元元 整),后续每年甲方都应于年运维服务期起算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进行支付。
4、 发票开具:乙方按照甲方每次支付的费用开具等额发票,发票开具类型为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系统使用费/*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费) 。发票的开具不作为收款的凭证,收款以银行到账记录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 起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 采购人贰份,供应商贰份, 备案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 3 年 9 月 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洪江市中医医院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周先生 委托代理人:彭先生
电话:181****8666 电话:189****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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