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小城子乡膜覆盖好氧堆肥发酵系统公告
吉林
-长春市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小城子乡膜覆盖好氧堆肥发酵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Y-20230050;
2.项目名称:农安县小城子乡膜覆盖好氧堆肥发酵系统;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40万元;
5.招标需求:膜覆盖好氧堆肥发酵系统2套;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统一验收标准。
9、供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还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全屏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自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可抗因素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箱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潜在投标单位邮箱,潜在投标单位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后盖章转换为PDF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相关资料均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确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售价:50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室四;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长春市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小城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农安县小城子乡
联 系 人:王在新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安路南侧王秀梅综合楼东3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采购人名称 | 农安县小城子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农安县小城子乡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安路南侧王秀梅综合楼东3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安县小城子乡膜覆盖好氧堆肥发酵系统 | ||
预算金额(万元) | 4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40.0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还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全屏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自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可抗因素除外)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09-27 08: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安路南侧王秀梅综合楼东3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邮箱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0-18 10:00 | 开标时间 | 2023-10-18 10:00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室四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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