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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

-

玉溪市

发布时间:2023-10-0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d56494e8-5fae-4095-a213-77e1c9e12ea5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d56494e8-5fae-4095-a213-77e1c9e12ea5
建设规模: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62米,全长1281.1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从淇水路起,止于规划1号路。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起点淇水路——平安路段(K0+112——K0+350),二期实施平安路——规划1号路段(KO+350——K1+281.12)。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d56494e8-5fae-4095-a213-77e1c9e12ea5
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元江县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10-08 1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经办人:段国林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艳玲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0202300310001001
标段名称: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0-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30 09:00
开标地点:元江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565.8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62米,全长1281.1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从淇水路起,止于规划1号路。本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招标为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起点淇水路——平安路段(K0+112——K0+35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元江县兴元路北延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概算总额1565.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90.73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类型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如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则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且施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说明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项目施工管理员要求(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施工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质量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员1人(具备有效的材料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资料员1人(具备有效的资料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表中的拟派人员,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人员配备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的要求。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注:须提供投标人信誉情况声明书,如投标人为2020年后成立的,则按实际成立的时间进行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相应的承诺书,并按要求自行承诺无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内容。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0-30 09:00

序号文件名2023-10-08 16:58:3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2.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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