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关于安吉县五彩共富路精品环线路路面标识系统美化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湖州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 安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其所需 安吉县“五彩共富路”精品环线路路面标识系统美化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采购项目编号 : HYGYCG-ZX-2023-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内容 要求 | 预算价 |
1 | 安吉县“五彩共富路”精品环线路路面标识系统美化服务采购项目 | 1 项 | 安吉县“五彩共富路”精品环线路路面标识系统美化服务采购项目 | 2 00 万元 |
注 |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 2 00 万 元, 报价不得超预算价 ,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服务期限:1年。 3、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购置费、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 4 、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 | |||
四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禁止转包和分包。
4、供应商资质要求: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时间:2023年 10 月 8 日至2023年 10 月 13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地点: 安吉分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浦源铭楼北幢4楼408-410室 )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本项目可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 1 8日上午 9 :00 (北京时间) 。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 101号)。
八.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 1 8日上午 9 :00 (北京时间) 。
九.磋商地址: 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 101号)。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 30000 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 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银行账号: 6403 17392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中“专区”内,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6) 投标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核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4.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供应商须知:
1、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安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 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
2023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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