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4#厂房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安徽
业主单位
怀宁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 4# 厂房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怀宁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4# 厂房工程(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 H623061 )”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 澄清内容
①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
现修改为:
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现修改为:
“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 其他内容不变。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科技创新中心
邮 编: 246 121
联 系 人: 江涛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 高河镇 育儿路 143号
邮 编: 246121
联 系 人: 张莹
电 话:
202 3 年 10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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