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nezb.com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服务热线:400-866-0818

付费指导

登录

注册

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当前位置:

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

恩施州

发布时间:2023-10-0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ESBD-202309GL-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BD-202309G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州发改委以恩施州发改审[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巴东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巴东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野三关镇318国道K1464坛子岩处,与318国道平交,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设置野三关特大桥跨越鱼泉河,止点与野三关火车站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0.383公里,桥梁204.3米/1座,单跨150米,停车区1处,平面交叉1处。该项目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3
合同估算价:42399981.85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 巴东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3.6.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03日至2023年10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异议联系方式:
备注:
招标人: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巴东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
招标人邮编:444300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41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谭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9月3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2022年度)平均利润大于0元。

投标人只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公路工程(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

(2) 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1座单跨大于等于150米的公路拱桥施工项目。

注: 1.“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2. 投标人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 一个合同中包含上述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但母子公司的施工业绩不能相互使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未被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3)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投标人<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网站   查询)列入“黑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对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留存。

(6)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网页截图 复印件 ,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④至少担任过1条二级以上标准要求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 材料复印件。

项目总工

1

①有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网页截图 复印件 ,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③至少担任过1座单跨大于等于150米的公路拱桥施工的项目总工;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应附身份证、“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投标人填写《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并书面承诺。

分包意向协议书

甲方:(投标人名称)

乙方:(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名称)

鉴于甲方参加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遵守《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1 .在本工程的投标阶段,甲方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甲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组织和协调工作。

2.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分包工作投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资格、分包工作报价、技术文件、经营状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为此提供便利条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降低乙方提供的分包工作报价。

3. 甲方承诺中标后,就本协议约定的分包工作以分包合同的形式交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对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就分包工作对招标人(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甲方拟分包给乙方的工作、分包合同金额、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如下:

序号

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名称

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名称

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满足分包工作的企业资质(如需)

备注

合计

本项目合同金额

(万元)

5 .本协议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小微)企业(乙方)与分包企业(甲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 中标后,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单位章)    乙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付费指导

首页

服务热线:

400-866-0818

版权所有

易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nezb.com

京ICP备2024099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