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医养疗综合示范基地室外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医养疗综合示范基地室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未完工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业绩”,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或建筑综合改造项目中包含了室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等内容,请问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按答疑文件执行。
2、投标人提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3.4安全要求与招标公告中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处为准!
答:本项目安全生产要求为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二、澄清修改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00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 (不以联合体形式)承 担过(未完工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业绩的得2分。(未完工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项目以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 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 述考核内容)”修改为“投标人业绩(2.00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业绩的得2分。(未完工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上传合同协议书及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另行提供投标工程量清单或结算资料或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2、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3.4安全要求”修改为:“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城发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62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 通用时代中心C座910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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