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镇金湾村羊肉馆装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泰安镇金湾村羊肉馆装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 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ZB-2023051号
2、项目名称:泰安镇金湾村羊肉馆装修项目
4、预算金额:36.6万
5、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36.6万元,控制价为35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出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后于工作日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注意事项:
1、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务必邮件发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至代理公司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金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金湾村村民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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