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通市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分散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联系人:施展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6.8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中第六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派驻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近三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推算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驻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或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投标单位承诺函,承诺派驻项目负责人在类似业绩中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项目交付工作,作为评标依据())。
4.拟派驻场项目负责人及驻场研发人员社保:须提供由投标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网址: 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年10月8日上午09: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南苑西路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施展
联系电话: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二〇二三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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