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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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连接线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LD[2023]17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丽水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连接线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丽水市 莲都区 发展和改革 局 以《关于 丽水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连接线工程 初步设计 的 批复》 ( 莲 发改 审批 [20 23 ] 134 号 )文件批准建设 , 项目 建设单位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 人 及代建单位 为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见丽水市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本项目起点与港前线相交,起点桩号 K0+000 。道路整体为 “ C ”字型走向,途径马村、山村村、占湾村,在终点处设 T 型交叉与港前线相连接,终点桩号 K3+11 2.222, 路线全长 3.11Km ,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兼顾市政功能,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度 10m ,路基填方 3.47万方,路基挖方18.96万方,沥青路面31449平方米 。
本项目建设工期 为 15 个月(不含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金额为 16127.41 万元,其中概算建安费 6373.67 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 范围
丽水东西岩客运综合交通枢纽连接线工程 设计 施工 总承包招标设 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起讫桩号K0+000- 3+112.222 范围内的设计 施工 总承包,主要招标内容为:
2.2.1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 公路工程 [ 含路线、路基工程 (含防护、排水工程)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及其他工程 、筑路材料及施工组织计划等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施工图设计 、施工 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 、 工程量清单编制 、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2.2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 公路工程 [ 含路线、路基工程 (含防护、排水工程)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及其他工程 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
2.3 计划总 工期: 17 个月。其中:
2.3.1设计工期: 2 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算);
2.3.2施工工期: 15 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起算);
2.3.3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3.5保修期:同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 乙级及以上 资质;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见附录 1-5)。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任务,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 ( 或设计甲、乙级资质 ) 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扫描件。
3.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 2023年 9 月 27 日 (北京时间,下同) 起在 丽水市网 上发布并供 。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 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 ( 保单 ) 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
② 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 2 联及第 3 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 2010 0006 3651 788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 2010 0006 3651 788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
( 2) 保证金缴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 ( 保单 ) 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 原件 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 ( 保单 ) 、汇票视作到账 。
(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0 月 30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莲都区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莲都区丽人木业大楼 4 楼(莲都区人民路 649 号)) 。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3年 10月30 日 09时00分在 丽水市莲都区中心 开标大厅 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网 ( []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 丽水市网 上发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 运输局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 534 号 地 址: 莲都区碧湖镇文一路国家电网对面家和公寓二楼
邮 编: 323 000 邮 编: 323 006
联系人: 艾幸幸 联系人: 张剑峰
电 话: 电 话:
招标代理: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丽水市北苑路 198号财富大厦 5 楼
邮 编: 323000
联系人: 何仪、刘玲玲
电话: 0578- 2028308
招标公告发布 时间: 202 3 年 9 月 27 日
备案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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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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