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结果公示
福建
-福州市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 27 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进行结果公示。
一、采购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二、项目名称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 27 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
三、采购编号: HFFZFSCG2023030014
四、开标日期: 2023年 09 月 18 日 09:30 ( 北京时间)
五、采购代理机构:
六、成交候选人结果:
公司名称 | 排名顺序 | 成交金额 ( 元 ) |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130000 |
七、公示时间: 2023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如投标人对上述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提出。
八、其他需要补充的事宜
1.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 ( 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 2 项号条款 ) 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 ( 第二章 20.2.2 条款 ) 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磋商小组名单:林兴、林柳枝、吴美田。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2023 年 09 月 27 日 ( 项目编号: HFFZFSCG2023030014) 。
5、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金额计算后得出的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 万元 ) 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0.9%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1170 万元(人民币)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 338 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 107 号中美大厦 24 层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6 、 83393307
电 子 邮 箱:
2023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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