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湖南
-怀化市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包三)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包三)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包三)
3 、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2023】3043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 表层土壤样品及剖面土壤样品化验检测( 详见合同)
6 、项目负责人:胡先生
二、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163008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陆拾叁万零捌拾元整
(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 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 /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 | 详见合同 | / | 1 | 项 | 1630080.00元 | 1630080.00元 |
( 3 )合同价格形式:上述价格为包含软件产品采购、系统定制化开发、数据开发服务,以及约定期限内维保服务在内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应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至省三普办对县级验收完成为止。
(2)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3)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四、 付款方式
整包项目经县三普办综合评价确认相关数据符合要求,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验收方式以采购合同为准。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后一次性付款70%,其余30%在省级对县级验收通过后支付。
五、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提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 3 年 9 月 14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邹正连 委托代理人:龚杰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旺角支行
账号:6067 7056 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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