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2023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2023年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2023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3〕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奖补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内容包括牛服务中心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白土岗乡镇区亮化及环境整治项目、白泾路路面排水及路灯等以及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 2023 年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2.2建设地点:灵武市白土岗乡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至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6 00:00至2023-10-0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9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中国”、“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X307与白黄线交叉口东北方向150米 | 地 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
邮编: | 750406 | 邮编: | 750011 |
联 系 人: | 丁伟 | 联 系 人: | 杨赫 |
电 话: | 0951—4685114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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