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湖村二号院暂估价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小湖村二号院暂估价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小湖村二号院 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 和 改革 委员会 以2302-410104-04-01-458176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管开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暂估价电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3-GC-1031
2.2项目名称: 小湖村二号院暂估价电梯工程
2.3招标单位: 郑州市管开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2.4建设地址: 管城回族区春华路东,小李庄路南
2.5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23080.33 ㎡,规划用地面积 55835.28 ㎡,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 167170.20 ㎡,地上不计容面积 1291.78 ㎡,地下建筑面积为 54618.35 ㎡。主要建设内容为 8 栋高层住宅、1栋多层公共建筑、1栋幼儿园、 1 栋 开闭所 , 2 栋大门,其中住宅最高33层,最低 26 层,共 1544 户。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电梯及配套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竣工验收、相关质量检验及电梯准运证的办理、备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特种设备制造与安装最新版本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安装后经 项目所在地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2.8供货安装期:供货 期 45 日历天;安装期 45 日历天;
2. 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质保期:自电梯工程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投标人 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3. 1 . 2 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
(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① 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② 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注册均可,同时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提供与建造师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在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其建造师注册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
3. 4.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 登录“郑州市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备注:(1)根据“郑州市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html)”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投标人应提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html )”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 3 )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的《郑州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html)。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 )其它说明: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中心网站(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 《河南省电子》 、 《郑州市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管开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127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2楼1201室
联系人: 段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监督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
电话: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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