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樱桃园镇刘楼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山东
-聊城市
莘县樱桃园镇刘楼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莘县樱桃园镇刘楼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中心电子系统( (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lczf)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3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522000202302000148
聊城市中心系统内编号: XSXZFCG-2023-004
采购项目名称: 莘县樱桃园镇刘楼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 . 043998 万 元
最高限价: 80 . 043998 万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 一 个标 包 , 莘县樱桃园镇刘楼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 “ 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山东省莘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 须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09 月 21 日 9:00至2023年 09 月 27 日 17:00(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中心。
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新版 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8 601 / tpbidder )免费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 .lczf),逾期未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 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 供应商 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 采购 文件后,务必于投标 (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 (供应商) 原因造成其在投标 (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 2)供应商在 新版 聊城 市 公共资源 电子 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 交易乙方 。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3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 (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8 601 / tpbidder )
2、开标时间: 2023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莘县中心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 1.聊城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 -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 ); 2.不见面开标大厅: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投标 (响应) 文件递交方式:
( 1)将电子响应文件在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 3)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合同融资专栏.jsp)。
2、发布公告媒介:中国山东、聊城市中心网。
3、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 1)投标人 (供应商) 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 采购 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中心网《关于新版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 (供应商) 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 供应商 需办理 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 ;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 3)各 供应商 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平台系统 采购 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 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 (响应) 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 (响应) 文件制作工具。
( 4)电子投标 (响应) 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中心网 “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 (响应) 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 ”。
( 5) 供应商 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00-998-0000;聊城市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人:黄工、张工。
(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中心—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中心—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
4、重要说明
( 1) 采购 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 供应商 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正式的 采购 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供应商 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磋商小组 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未按明标格式要求制作技术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 3)供应商在聊城市平台系统中填写该项目投标信息时录入的联系电话作为开标、评标时的联系电话,请谨慎填写。
(4) 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 (响应) 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质疑接受单位:
质疑接受单位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城街道中华路以西滦河路以北 12号大羽(聊城)服饰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3层311、312号
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莘县樱桃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莘县 樱桃园 镇驻地
联 系 人: 孙洪朝
联系方式:
2、采购 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城街道中华路以西滦河路以北 12号大羽(聊城)服饰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3层311、312号
联 系 人: 俞经理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俞经理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发布 时间: 2023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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