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合同备案
辽宁
-沈阳市
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信息发布时间:2023/8/28】【我要】【关闭】
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竞 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09月07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4-00068
项目名称: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861,000.00元
最高限价:861,000.00元
采购需求: 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287 个表层土壤样点的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287 个表层土壤样点的检测任务,其中 2023年12月30日前须完成任务量的60%,即 172 个,如后期样点数量有调整,按实际个数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 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2)供应商应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 28 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1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心一楼开标室 三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心一楼开标室 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需解锁
账号: 01111000000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暂时没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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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0600MA0XYXBD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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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9/8】【我要】【关闭】 |
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604-00068 二 、 项目名称: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变电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860,42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服务类 名称: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87个表层土壤样点的检测。 服务要求:(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1.普查对象 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点287个(如后期样点数量有调整,按实际个数检测)。 2.检测项目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要求的项目执行检测。 (二)具体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 2.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三)项目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完成土壤样品检测化验、质量控制,向采购人提交详实、准确的样品检测报告及样品测试内部质量评价报告各2份。 2.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不限于以下):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3.样品检测化验:自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表层土壤样品测试化验。指标与方法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检测完成后,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在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进行数据填报。 4.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等,积极配合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完成留样抽检工作。 5.质量保障承诺:每批次质检误差必须在允许范围之内;凡批次抽检不合格该批次样品需重新检测(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任务要求和检测能力,制定全面系统的服务方案、科学细致的工作计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为确保检测质量和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应急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制度。 7.中标人应制定保密措施,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项目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不得擅自发布项目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利用相关数据或成果等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或开展盈利活动。不得将本项目成果进行修改、转换等处理后直接发布。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人责任,导致泄密的,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8.土壤样品从制样实验室到中标单位的拉运费或物流费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287个表层土壤样点的检测任务,其中 2023年12月30日前须完成任务量的60%,即172个,如后期样点数量有调整,按实际个数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金杰、教传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振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计取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90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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