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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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信息时间:2023-09-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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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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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P-CG2023091402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三期B1号楼1层
成交金额: 柒万元整 (¥: 7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菊、徐国权、张忠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0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工
电话: 需解锁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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