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泉州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云平台补充通知
福建
-泉州市
业主单位
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城市大脑一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城市云平台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城市大脑一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城市云平台(招标编号:泉信招字[2023]005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项“C、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修改为 “ C、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二、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3项“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_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修改为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大数据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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