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拆除村内现状混凝土及透水砖,农贸市场拆除及清运建筑垃圾、回填土;村内路肩硬化及绿化,农贸市场混凝土硬化、制作售卖棚及售卖柜、栏杆护栏、电气、给排水及路灯安装等。3.工程地址: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10月22日开工至2023年11月20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合同估算价:2825695.76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菜单中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常用】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3. GEF 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 GE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2 09:00至2023-09-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平台”及“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全部相关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廊坊市三河市李七侯大街85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新十中东侧丙单元1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雷佳庆 | 联系人: | 聂群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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