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聘请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 、 “广东交通集团”、“交通集团”、 或 “集团”),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广东交通集团是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大型独资公司,于2000年6月23日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亿元,主要经营高速公路和道路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出行服务和物流,与交通设施相关的土地等配套资源综合开发经营和相关服务。截至2022年末,集团拥有全资和控股直属公司1 5 家, 直属 管理单位1家 , 其中控股2家上市公司和4家驻港澳企业 ; 业务遍布粤港澳三地,企业员工人数6万余人 ; 集团投资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达7973公里,占全省通车里程的71%,资产规模和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位居全国省级交通行业前列,是广东50强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由集团统一就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招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总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 /单位 (不包括集团所属上市公司)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二) 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确定原则:广东交通集团 所属 各级企业,不包括未纳入招标范围的上市公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服务内容:根据广东交通集团的工作要求, 中标人 对招标范围内企业 开展 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出具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完成年度财务决算数据汇审等相关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三)标包设置及报价区间: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4个标包,分别设置最高报价 (4个标包的最高限价合计为1,024万元,在2022年度同等业务量审计费用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变化水平、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设置) 及 最低报价 ( 按最高报价下浮6%设置 ,4个标包的最 低 限价总计962万元 ) 。具体如下:
主包:中标人为集团 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所,该标包2023年度的投标报价区间为495(含)万元至527(含)万元。
序号 | 被审计单位 | 所属 法人 单位 户数 | 2022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 报价区间 (万元) |
1 | (合并) | 173 | 46,941,066.91 | 495(含)—527(含) |
2 | (本部) | 1 | 10,924,795.26 | |
3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8 | 10,555,183.90 | |
4 | 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9 | 3,051,177.76 | |
5 | 新粤有限公司 | 12 | 2,588,568.45 | |
6 | 威盛运输企业有限公司 | 12 | 39,962.51 | |
7 | 广东利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6 | 232,177.27 | |
8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 | 641,482.98 |
副包一:中标人为集团 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参审所,该标包2023年度的投标报价区间为172(含)万元至183(含)万元。
序号 | 被审计单位 | 所属 法人 单位 户数 | 2022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 报价区间 (万元) |
1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 | 13,491,473.98 | 172 (含) —183 (含) |
2 | 岐关车路有限公司 | 5 | 64,285.20 | |
3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 | 59,020.59 |
副包二:中标人为集团 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参审所,该标包2023年度的投标报价区间为154(含)万元至164(含)万元。
序号 | 被审计单位 | 所属 法人 单位 户数 | 2022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 报价区间 (万元) |
1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 | 11,244,723.81 | 154 (含) —164 (含) |
2 | 广东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 | 2,122,497.73 | |
3 | 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 | 2,632,379.01 | |
4 | 广东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4 | 578,875.74 |
副包三:中标人为集团 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参审所,该标包2023年度的投标报价区间为141(含)万元至150(含)万元。
序号 | 被审计单位 | 所属 法人 单位 户数 | 2022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 报价区间 (万元) |
1 |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7 | 27,103,332.24 | 141 (含) —150 (含) |
注:
1.各标包招标基准规模(户数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 按相关规定 广东 交通集团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必须由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中得主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交通集团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所。
3 . 集团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共2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上2家上市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企业名单,但 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所 须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四)服务期限
中标人提供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为自合同生效日起一年。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聘,每次续聘服务年限为一年 ,招标人可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续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 中标人本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
(五)服务地点
广东交通集团 总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 / 分支机构 / 所属各级单位 办公所在地 。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委托书。同属一法人主体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 ①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② 、管理关系 ③ 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
(八)投标人2017年以来为 主包、副包一、副包二及副包三列示集团被审计直属单位 连续提供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达5年及以上的,本次 投标不能参与相应标包的投标。
(九)主包投标人应满足针对本项目组建的实施团队成员人数满足至少15人 或 以上,其中 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注册会计师执业在 3年及以上的人员人数 (除签字会计师以外)至少6人或以上。副包投标人应满足针对本项目组建的实施团队成员人数满足至少10人 或 以上,其中 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注册会计师执业在 3年及以上的人员人数 (除签字会计师以外)至少5人或以上。
(十) 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 广东省中心 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 广东省中心 . gdgczb.com )服务指南栏目。
注:可登陆广东省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中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9月 16 日至2023年9月 22 日,登 录 广东省 中心 . gdgczb.com ),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的彩色盖章扫描 件发送到招标人电子邮箱:。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投标人应 于9月25日前(以文件寄出日期为准) 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与《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邮寄给招标人(非原件须盖单位公章),邮寄地址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三)投标保证金金额:
主包为人民币10万元;
副包一为人民币3万元;
副包二为人民币3万元。
副包三为人民币3万元。
如果投标人兼投主标和副包,只需按主包投标保证金汇入10万元。如果投标人兼投多个副包,只需按1个副包投标保证金汇入3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开具,若基本开户行无法开具的,可由其上级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一)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东省中心 开标室( 广州市天 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广东省中心 ,具体开标室和开标时间以 广东省中心 公告栏为准) 。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http:// zbtb.gd.gov.cn /)、 广东省 中心 . gdgczb.com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网站上发布。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 广东省中心 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对该标包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 广东省中心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 邮箱:
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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