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贤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招标总代理以及标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群贤路(绍兴市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公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招标总代理(包括施工、监理)以及标底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群贤路(绍兴市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公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 已由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以 2305-330600-04-01-39988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总代理以及标底编制项目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钱陶公路与群贤路交汇处,钱陶公路改造段起点位于东会桥南侧,终点至皇甫大桥南侧,南北向主线设置跨线桥上跨群贤路并通过一对转向匝道向东连接群贤路;群贤路改造段起点位于皇甫庄大桥西侧,终点至缪家横大桥东侧,设置东西向短隧道下穿钱陶公路。其中钱陶公路段改造长度约 1.5km ,群贤路段改造长度约 1.1km ,全长约 2.6km 。总投资 14.2 亿,工程建安费 10.1 亿。
2.3 工程类别: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
2.4 招标 代理(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涉路安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常规检测)、公路桥梁检测(最多 3 次)、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如有)、钢结构检测、成桥检测、 BIM 全寿命期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如有)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 约 134.568 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93.69 万元;招标代理费 40.878 万元) 。
2.6 计划工期: ( 1 )施工标底编制须在收到图纸后 30 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初稿,图审通过后 15 日内进行修改调整并出具招标控制价送审稿,图审通过后 30 日内配合完成与标底复核单位的审核,并出具最终的招标控制价。( 2 )招标代理及其他控制价编制的工期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 )项目服务时间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计费基数:结算时招标代理费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如分标段实施的,以累计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审定后的施工标底造价为基数(如分标段实施的,以累计审定后的施工标底造价为基数)计算;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列入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中标人在投标下浮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招标代理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所有服务类(如有)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的,则招标代理费按中标口径向该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分别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 [2009]84 号)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参照 “7.1 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 ” 中 ×60% 的标准作为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收费参照 “7.2 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 ” 中 ×50% 的标准作为收费基准价),投标报价在 -10% ~ 0% (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 服务费包括: 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餐费和招标文件制作、公证费等费用,不包括审标费、交易服务费。监理、涉路安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常规检测)、公路桥梁检测(最多 3 次)、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如有)、钢结构检测、成桥检测、 BIM 全寿命期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如有)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 ;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均应符合上述时间要求)从事过 20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或招标控制价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需提供资料如下:
a 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施工招标公告截图、招标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以累计施工项目中标价为准。
b 、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工程建安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
c 、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须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标底报价书或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工程建安造价以审定造价为准 .
备注:( 1 )需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业绩可以为非同一项目业绩;
( 3 )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 “ 建人 [2018]67 号 ” 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7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 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 。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7 月由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4.3 其他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需具有绍兴市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023 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已在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 3 )企业在近二年内( 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4 )其他条件:无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4.5 群贤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 绍兴市解放大厦 111 号中石化大楼 7 楼代理部(代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 绍兴市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023 年度登记资格截图、浙江省住建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另须填写以下表格, 以 WORD 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
报名单位 | 资格要求业绩项目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
姓名 | 专业资质 | ||||||
5.2 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报名单位。
5.3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万元,在 2023 年 9 月 22 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采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账户名:;账号: 38965834083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大道 288 号) 2107 招标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即交即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但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7.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 。
7.4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大道 288 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 111 号中石化大楼 7 楼
联系人:
电话:
投诉质疑受理单位: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英
电话:
招标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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