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中标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JZCG2023-ZX110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莲塘路 251号10幢106室
中标金额: 43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智能全自动菌落分析仪、微生物空气采样器、 二氧化碳培养箱。 品牌:安图、立科、聚创、三发 。 规格型号: AutoLumoA1000、LK-BCA-03、FA-1H、CHP-80(E) 数量: 1台、1台、1台、1台 单价: 335000元、75000元、7000元、2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永惠 (组长)、 秦爱芳 、黄颖、徐曙光、 李婷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 6555 .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需解锁)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悬剑山路 33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 11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需解锁
十、
1. 《公开招标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