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诚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赣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诚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单位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诚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中标后与江西诚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 江西诚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生产用车租赁单位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业主单位生产用车租赁。本项目共分 1 个类别,共 1 个标段。
2.3 预算金额:约 120万元/年 。
汽车租赁费计算依据 详见 附表一 。
2. 4 车辆要求:
(1) SUV越野车(四驱、两驱)、皮卡车、轿车,车辆内部和外观干净整洁,车龄最低要求8年以内(车辆行驶证上注册日期为 2015年9月 1日及以后)并检验合格,具体车型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并按 承租方 需求提供。
(2) 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200万 元 (含)以上、不计免赔险、 座位险(单个座位赔偿限额不低于 5 万元) 、车损险以上险种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 配备合格灭火器等安全设施。
(4) 能提供符合 承租方 要求的备用车辆。
(5) 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与 GPS定位设备。
(6) 如车辆在使用期间需维修或保养,投标人应派同等类型的车辆为 承租方 服务。
(7) 车辆具体使用时间按监理项目机构出勤规定执行。
(8) 能提供至少四辆四驱 SUV越野车。
2. 5 驾驶员要求:
(1) 须持与租赁车辆相应有效驾驶证,具有 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2) 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法,无重大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录,无酒驾、醉驾、毒驾记录。
(3) 年龄在 50 周岁及 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 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任一周期记分不超过 12(含)分。
(5) 派遣司机上岗前须经 承租方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派遣司机考核不合格的, 承租方 有权要求 投标人 更换且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备用驾驶员。
(6) 投标人拟派遣的驾驶员须相对固定,以确保 承租方 用车稳定,如投标人 需 更换驾驶员须提前 1天 报送承租方 并经 承租方 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7) 服务期内,驾驶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或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 投标人 负责处理,与 承租方 无关,若因 投标人 原因导致 承租方 对外承担责任的, 承租方 可向 投标人 全额追偿直接损失并要求乙方承担因追偿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 。
2.6 用车地点: 承租方 指定地点。(省内各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生产用车,驾驶员需 长驻 工地)
2.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8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 格 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 附表二~附表七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西省集团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本项目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江西省中心(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 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集团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中国( 、江西省招标投标、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方式进行项目开标和评审。
8 . 联系方式
8.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绕城高速赣州东出口
联系人:
电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赞贤路 36号
联系人:赖工
电话:
邮箱:
8.3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部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风控审计部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绕城高速赣州东出口
电 话: 、
202 3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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