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福建
-南平市
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补充通知(一)
报建号:3507212303159905
招标编号:E3507210701100312001
各投标人:
因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维护,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报建号:3507212303159905、招标编号:E3507210701100312001)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19日 17:00:00前。
现更改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 17:00:00前
二、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更改为: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0项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08:30
现更改为:
第20项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08:30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8项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3年9月20日 08:30:00前
现更改为:
第28项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3年9月26日 08:30:00前
第29项22.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 08:30:00
现更改为:
第29项22.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08:30:00
四、本补充通知文件将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顺昌县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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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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