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沐川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乐山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2920230000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沐川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文件内容及评分办法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21 10:00:00,更正为:2023-09-2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9-21 10:00:00,更正为:2023-09-27 10:00:00。
1、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7项增加描述:“ 本项目不涉及 强制认证产品 ”第8项增加描述:“ 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以及 无线局域网 产品 ”
2、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中:
1、臭氧(O 3 ) 分析仪 ( 20) 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度高,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更正为: ( 20) 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提供适用性测试 报告复印件 )
2 、一氧化碳( CO) 分析仪 ▲(7)最低检出限:<0.1μmol/mol; (提供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更正为: ▲(7)最低检出限:<0.1μmol/mol; (提供 第三方 有资质的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 ( 20)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度高,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更正为: ( 20) 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提供适用性测试 报告复印件 ) 。
3 、 PM10监测仪(带动态加热系统) ▲(7)平行性:≤ 2.5 %( 提供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更正为: ▲(7)平行性:≤ 2.5 %( 提供 第三方 有资质的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 ( 23)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度高,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提供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更正为: ( 23) 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提供适用性测试 报告复印件 ) 。
4 、 PM 2.5 监测仪(带动态加热系统) ▲(10)流量测试(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0 .1% ( 提供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更正为: ▲(10)流量测试(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0 .1% ( 提供 第三方 有资质的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 23)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度高,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提供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更正为: ( 23) 通过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 ( 提供适用性测试 报告复印件 )
8 、稳压电源
( 2)输入电压范围:1 87VAC~253VAC; ( 3 )输出电压: 2 20VAC ±1 %更正为: ( 2)输入电压范围:1 87VAC~253VAC; 输出电压: 2 20VAC ±1 %
3、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删除原6.3要求
4、综合评分中
2 、 产品配置 ,性能技术3 2 %(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没有负偏离的得 32分;技术参数共129条,带 ▲ 号的参数为共计 4条,每有一条负偏离扣2分, 非 ▲ 号技术参数要求共 计 12 5 条 , 每 有一条负偏离扣 0.2分。 注 :带 “ ▲ ”参数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由制造商出具的厂家彩页,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单独注明的除外)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更正为: 产品配置 ,性能技术 20 %(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没有负偏离的得 20分;技术参数共124条,带 ▲ 号的参数为共计 4条,每有一条负偏离扣2分, 非 ▲ 号技术参数要求共 计 12 0 条 , 每 有一条负偏离扣 0.1分。 注 :带 “ ▲ ”参数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由制造商出具的厂家彩页,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单独注明的除外)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
3、 项目实施方案 3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一下内容 : ①产品质量保障;②项目技术保障;③售后服务保障;④项目实施步骤及项目进度表;⑤运维措施; 6 应急预案 , 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且完全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处错误(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实施地点等与本项目不一致的,或逻辑错误的,或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实施方案 4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一下内容 : ①产品质量保障;②项目技术保障;③售后服务保障;④项目实施步骤及项目进度表;⑤运维措施; 6 应急预案 , 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且完全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4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7分,每有一处错误(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实施地点等与本项目不一致的,或逻辑错误的,或描述不切合项目实际需求的)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 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青衣路33号新业中心写字楼18楼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
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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